看我的有点欣赏的一篇文章《神》
作者:MartyFan 日期:2007-03-01
看朋友的BLOG,链啊链啊,链到了一个不认识的人的BLOG上--新疆人在流浪。
发现有篇文章写的不错,以我自己的经历肯定写不出来。正好最近在研究WEB2.0,就打着2.0的幌子实践一回“拿来主义”吧,原文章如下:
《神》
忽然想起来一段话:
一个人捻一下手指头,身体会因此发生一些晃动,也许很微小,但足以令其精囊里数以亿记的精子发生震动。
对于这些微小的精子来说,人捻手指这个震动是很大的。足以改变所有精子的位置。
于是,当人们在交合的一瞬间,这些改变了位置的精子导致了生育结果的变化。原本是个男孩,成了女孩,原本是智者,成了白痴……
这个人成长之后,会于他周围的人发生接触,并对他所在的环境产生影响。也就是说,他足以令数以百万计的人,发生了大于捻一根手指这么大的运动。于是这数以百万计的人的后代,也被改变了……
最终,因为你捻了这一下手指,四十年后,基本上全部地球人都被“替换”了。
……
写到这里,明白了,所谓“神”,就是知道在什么地方、什么时候杀死一只蚂蚁,就可以毁灭全世界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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